Page 30 - 18-19年度RFGMS手冊電子書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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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ory Foundation Grant Management Seminar
扶輪基金獎助金管理研習會
條及本條款與條件第十二章 (XII) 所列舉之獎助金參與者利益衝突政策。
8. 遵守扶輪政策彙編 (Rotary Code of Policies) 第 33.040.6 條和 33.040.12
條有關國際扶輪政策使用扶輪 (Rotary) 或其他扶輪徽章 (Rotary Marks)
的規定。
9. 為彰顯獎助金贊助者與扶輪基金會的角色,專案計畫使用招牌 (signage) 時,須
依照扶輪基金會政策彙編 1.060.3 條及扶輪之影音識別指導原則辦理。
I. 地區獎助金
10. 支援當地或國際的專案、獎學金、職業訓練團隊及其相關差旅費。
11. 可編列允許最高 3%與獎助金相關之管理費支出,例如銀行費用,郵費,電腦軟
體及獨立財務評估審核費用。
12. 可編列最高 20% 獎助金做為預備金。但獎助金核准後,才新增的專案計劃及活
動必須事先取得 TRF 的批准。
13. 不論在有扶輪或無扶輪的國家、地帶,凡當地政府法規所准許及符合扶輪基金
政策的專案和活動,本基金都可給予贊助。
14. 本基金贊助獎學金受獎人和職業訓練團隊的說明會及獎助金管理研習會。
全球獎助金
1. 相關於六大焦點領域中之一項或多項。
2. 必須具有延續性:扶輪社或地區完成獎助金專案後,該社區須有能力應付後
續的需求。
3. 必須是可衡量的:可以在 Global Grant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Plan
supplement 網站選擇各項衡量的標準,也可以加上自己的衡量方式。獎助
金專案成果的衡量費用不得超過專案費的 10%。
4. 必須是基於社區的需求:執行地之社區必須基於社區需要,參與規劃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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