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18-19年度總監月報三月號
P. 13
的事實! 對社團或個人均增加捐贈外之負擔,但如果
係採第 3 種方式辦理,應較為簡便可行。
關於捐贈扣繳
三、建議
因『扶輪基金會』未於國內依法辦理財 有關對扶輪基金會之捐贈,目前各社團之
團法人之設立登記,並未受我國主管機關之 處理方式並不一致,但大部分均由國內扶輪
監督,倘社友透過所屬扶輪社捐贈扶輪基金 社收取並開立收據再轉撥基金會,如此社友
會,則贈與人扶輪社即為所得稅法中之扣繳 即可享有所得稅抵減,此法建議各社可參考
義務人,需為受贈人扶輪基金會之『其他所 辦理。若社友仍有疑義,可依據相關解釋,
得』,扣繳 20%之所得稅。但國內扶輪社 洽國稅局釋示。
常不知此規定以致有違反扣繳義務人規範, 國內社友若欲在一個會計年度贈與『扶輪 ▼ 返目錄頁
徒增訟源。其實依財政部 991124 台財稅第 基金會』超過免稅額 220 萬,可以規劃藉由
0994522140 號令之規定,針對國外之捐贈 夫妻分別捐贈或在扶輪年度的上下半年捐贈
若經主管機關核准進行國際人道救 ( 捐 ) 都可達到節稅之目的。
助,免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也無扣
繳相關問題。其中所稱「經主管機關核准」, 四、結語
指國內機關團體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者: 扶輪社友對於『扶輪基金會』的捐獻是
1. 專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 最真誠無私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不黯稅法
2. 基於國際人道救援,依公益勸募條例 規範而讓美意打折。希望筆者上述的實務說
第 7 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發起之勸募 明對社友們捐贈『扶輪基金會』時能更沒有
活動,並依同條例第 20 條規定將該勸募活 後顧之憂,大家都能愛心捐贈,合法節稅!
動所得財物使用情形,連同成果報告、支出 正值報稅季節,祝福大家諸事大吉、稅稅如
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 意!
3. 依主管機關訂定有關其設立、立案或
監督之法令規定,於年度終了後一定期限
內,將當年度包括國際人道救(捐)助之工
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等資料函報主管機關核
備或備查。
不論係專案核准或國際人道救 ( 捐 ) 助,
雖可免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惟無論
13
總監月報 3 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