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2024-25年度DTA訓練講習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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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 / 捐款類別及使用辦法
一、一般捐款:
捐款名稱 捐 款 方 式 捐 款 用 途
依社友個人或各地區、各扶 用於頒發國內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優秀青年獎學
輪社之意願樂捐,金額及次 金,為國育才。捐款每達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
個別捐款 數不受限制,採逐年累計。 可以扶輪社之名,委託優先頒發碩士班獎學金一
名,每達廿萬元以上可委託優先頒發博士班獎學
金一名。
個別捐款一次捐新台幣十五 捐款用於「冠名獎學金」,委託頒發國內外在學
萬元或新台幣廿萬元之社友, 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及獎助出國留學
冠名捐款 可聲明以其個人名義或公司 獎學金。或依其指定,用於經基金會董事會通過
名義或指定特定人之名義為 之社會公益及文化教育項目。
冠名獎學金。
個別或團體一次以新台幣十 此項捐款只用息不用本,其捐款彙入基金內,用
永久基金 萬元以上捐款,並指定為永 以厚實基金會的基石,永續扶輪教育服務的理念。
久基金。
台灣地區全體社友每人每月 捐款用於頒發台灣扶輪大使獎學金、獎助國外來
奉獻一杯咖啡 ( 新台幣五十元 台就讀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研究生,以促進國際間
統一捐款
),一年六百元的捐款。 之友誼及瞭解,及獎勵「傑出 / 特殊人才」等其
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
二、特別捐款:
捐款名稱 捐款方式 捐款用途
國內外社會人士 ( 包括公司、 依其指定,用於經基金會董事會通過之社會公益
行號、社團、人民團體等 ) 姊 及文化教育項目。如助印扶輪圖書出版。
國內外
特別捐款 妹社或社友所屬公司行號等
之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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