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18-19年度RFGMS手冊電子書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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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ory Foundation Grant Management Seminar
                 扶輪基金獎助金管理研習會









                        益給專案贊助者。

                   3.   以現金捐款指定贊助於 2015 年 7 月 1 日以後,才正式提出申請全球獎助金的
                        專案,贊 助者必須追加 5% 的現金捐款給扶輪基金會,以彌補作業及行政費。
                        保羅哈理斯之友 的捐獻點數仍以現金捐款總額計算;可扣抵所得稅的慈善捐款
                        收據仍以總額開立;但 扶輪基金會不發放這部份的配合款。現金直接捐入專案
                        的指定銀行專戶,不需要這 5% 的追加款,但是採用這種方式的捐款,扶輪基
                        金會不列入保羅哈理斯之友的認證點數, 也不開立可扣抵所得稅的收據。
                   4.   所有付給扶輪基金會的現金超過原來認捐給專案的金額者,將轉入世界基金。

                   5.   為了獎助金專案所做的捐款,但該專案被撤銷了,此捐款將列為世界基金。捐
                        款人得於 90 天內,通知扶輪基金會轉入一個已核准的全球獎助專案或扶輪基
                        金會所屬的任何基金。

            IX.     報告的規定與憑證 (Reporting Requirements and
                    Documentation)



                 獎助金接受者負責向扶輪基金會報告獎助資金的使用狀況。進度與結案報告必須透過
                 網路 線上 (online) 提交。這些表單必須以其完整形式撰寫,報告才會被基金會接受。
                 如果獎助金的主辦者對於任何基金會獎助金有逾期報告時,新的獎助金申請將不會被
                 基金會接受。 基金會保留在任何時間審查獎助金、進行稽核、派遣員監察、要求提交
                 額外的憑證、以及 暫停一部分或全部撥款的權利。

                 下列的報告規範也適用於獎助金接受者 :

                  1. 地區必須遵照認證的條款向他們的扶輪社報告獎助金的使用。

                  2. 獎助金贊助者必須遵照認證的條款以及任何適用於當地與國際法律,保存所有與
                     獎助 金有關的開支收據以及銀行對帳單的副本。

                  3. 獎助金贊助者在執行以及支付獎助金專案時,若未能恪遵基金會政策與規範,必
                     須將全部獎助金退還扶輪基金會,並可能在最長 5 年的期間內,被禁止申請未來
                     的獎助金。


                 地區獎助金
                 這些附加的規範適用於地區獎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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