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2023-24 RFGMS研習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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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資格經過公證的民間機構或實際受益者的代表/職員
C. 請為每一件專案準備五份證書正本,並寄至:Phil.Consulting Center Inc., c/o Erika Mae Bautista, 2D
Penthouse, Salamin Bldg., 197 Salcedo St., Legaspi Village, Makati City 1229, Philippines.
D. 您可向國際扶輪南太平洋及菲律賓辦事處索取證書樣板。
E. 在 7 月至次年 5 月間得到獎助金撥付的專案,其證書應在同一會計年度的 6 月 30 日前送達上述地址,在該
年度 6 月份得到獎助金撥付的專案,其證書必須在該年度 7 月 31 日以前送達上述地址。
13. 獎助金利益衝突政策
利
益
助
金
衝
策
政
獎
突
A. 為維護扶輪基金會獎助金的正直,所有參與扶輪獎助金計畫的人士都必須迴避實際或可能認定為有利益衝突
的情形。
B. 若某人處於可以決定或影響將有利於其本人、其親屬、其事業,或其以支薪/志願擔任領導人或顧問的實體單
位獲得獎助金的地位,則為發生利益衝突問題。
C. 在獎助金申請流程中,扶輪獎助金雇員必須揭露所有實際或可能遭認定為有利益衝突的情形。如果您不確定
某種情況是否構成利益衝突,您就應該揭露這些情況的存在。
D. 凡對任何全球獎助金計畫有利益衝突的扶輪社員,均不得擔任獎助金委員會的成員。
E. 全球獎助金專案不得接受與該專案有利益衝突的捐獻者的捐獻 (如冠名指定捐獻、企業社會責任基金等),不
論為個人或組織捐獻者之捐獻,皆不得接受。
F. 扶輪獎助金雇員或保管委員會負責決定某一特定情況是否為利益衝突。如果雇員或保管委員會判斷某一獎助
金專案內確實有 (或曾有) 利益衝突,扶輪獎助金雇員應向保管委員會建議適當的應對措施,以維護獎助金流
程的公正誠信。應對措施應包含讓有利益衝突的扶輪社員離開獎助金委員會、拒絕獎助金申請、取消已核准
的獎助金,以及暫停特定社員、社、地區或合作組織參與扶輪獎助金計畫的資格。
G. 部分人士不具申請獎助金的資格,或不具從任何基金會獎助金受益的資格。這包括:
1. 現任扶輪社員
2. 社、地區、其他扶輪單位 (扶輪政策彙編 1.040.所定義的單位) 或國際扶輪的雇員
3. 上述人士的配偶、血親子女及孫子女,合法收養或非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孫子女;這些子女及孫子女
的配偶、或上述人士的血親父母或祖父母;與國際扶輪或基金會合作的代理商、組織或機構的雇員
4. 前扶輪社員,和與上述前扶輪社員有家族關係的人士 (在他們本人或其親屬的社籍終止後的 3 年內)
H. 在社或地區層級擔任獎助金計畫甄選委員會委員的社員,必須完全公開其本人與有可能獲得扶輪獎助金的任
何個人或組織之私人、家庭或事業關係。此關係包括但不限於:與獎學金候選人、合作組織、供應商或其他
可能受益於獎助金的個人或組織的任何關係。委員會委員必須在甄選流程開始之前,將任何實際或可能被視
為有利益衝突的關係告知委員會主委,並在申請書中揭露實際或被視為的利益衝突。
I. 在扶輪的地區、社或社員與接受扶輪支付的供應進行與獎助金專案活動相關的業務交易之前,必須以公平、
透明且嚴謹的方法要求提案書或執行投標程序,以確保扶輪能以合理的價格獲得最好的服務。如果扶輪組織
考慮將資金支付社員、社員或名譽社員為業主或管理者的商品或服務提供商,或者上述不具領取基金會獎助
金資格的人士,則有可能發生利益衝突。
J. 所有的獎助金業務都必須經過審查,以確認與供應商或收款者沒有利益衝突,包括但不限於合作的非政府組
織、貨物或服務提供商、保險公司、航運公司和教育機構。如果具利益衝突關係的供應商以公平的市場成
本,提供最好的產品或服務,並以銷售報價或透過公平、透明並嚴謹的招標程序獲得的報價為證,則可以使
146 2023-24 RFGMS 扶輪基金獎助金管理研習會
扶輪基金會全球獎助金的條款與條件 (2022 年 4 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