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2025-26年度PELS社長當選人學習研討會_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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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6 年度 地區獎勵摘星計畫表





             項次                       項目                        區分       數目          備註          資格說明

                                                                                                向地區申辦
                                                                                                主辦社 (Host
               33   申請獲得全球獎助金 Global Grant 服務計畫              增加服務         12 ☆    協辦社 7 ☆       Club) 負責
                    ( 主辦社 ) 。                                                                   結案報告的
                                                                                                社每件獲得
                                                                                                12 ☆,
                                                                                  贊助社 3 ☆       擔任國際夥伴
                                                                                                社 (Interna-
                                                                                                tional Part-
                                                                                                ner) 得 7 ☆,
                                                                                                參與僅挹注資
                                                                                                金得3☆
                    社自行舉辦符合七大焦點之服務項目:和平及
               34   預防衝突/解決衝突、預防及治療疾病、水 及 增加服務                            8 ☆     每項服務          如左
                    衛生、母子健康、基本教育及識字、經濟及社
                    區發展、環境保護。
             34-1   社自行舉辦或參與心理健康類別社會服務活 增加服務                              10 ☆    每項服務          如左
                    動,暨符合七大焦點領域,並且額外獎勵。                                           最多 30 ☆
               35   達成全社 100% 參與扶輪基金年度基金捐獻且 基金貢獻                          10 ☆                  達成 EREY( 平
                    全社平均每人捐獻至少 100 美                                                            均)
                    元。
             35-1   達成全社 100% 參與扶輪基金年度基金捐獻                   基金貢獻         20 ☆                  達成 EREY( 實
                    且全社每人捐獻至少 100 美元。                                                           際)
             35-2   達成全社 100% 年度基金社員捐獻,成為                    基金貢獻         10 ☆                  本年度實際捐
                    100% 保羅哈里斯之友社。                                                              獻達成者
             35-3   達成全社 100% 年度基金社員捐獻,每人金                   基金貢獻         20 ☆                  本年度實際捐
                    額達美金 1000 元,成為 100% 保                                                       獻達成者
                    羅哈里斯之友社。
             35-4   達成全社 100% 年度基金社員捐獻,每人金                   基金貢獻         30 ☆                  本年度實際捐
                    額達美金 1000 元,承諾成為                                                            獻達成者
                    100% 保羅哈里斯會 (PHS) 社。
               36   個人達成基金捐款 1000 美元                         基金貢獻          5☆     每人

             36-1   個人達成累積鉅額基金捐款滿 10000 美元                   基金貢獻         10 ☆    每人
             36-2   個人達成單次鉅額基金捐款 10000 美元                    基金貢獻         15 ☆    每人

               37   成立並達成基金捐款,成立個人冠名或指定基 基金貢獻                             20 ☆    每人            本年度或分期
                    金 EndowmentFund                                                             實際捐獻達成
                                                                                                並成
                                                                                                立冠名或指定
                                                                                                基金
             37-1   成立社的冠名或指定基金 EndowmentFund                基金貢獻         20 ☆    每社            本年度或分期
                                                                                                實際捐獻達成
                                                                                                並成立冠名或
                                                                                                指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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