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18-19年度DRFS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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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扶輪基金研習會                                                                                                                      2018-19 DISTRICT ROTARY FOUNDATION SEMINAR









               抵所得稅的收據。
               4. 所有付給扶輪基金會的現金超過原來認捐給專案的金額者,將轉入世界基金。
               5. 為了獎助金專案而做了捐款,但該專案被撤銷了,此捐款將列為世界基金。捐款人得於

               90 天內,通知扶輪基金會轉入一個已核准的全球獎助專案或扶輪基金會所屬的任何基金。


               IX. 報告的規定與憑證 (Reporting Requirements and Documentation)
               獎助金接受者負責向扶輪基金會報告獎助資金的使用狀況。進度與結案報告必須透過網路

            線上 (online) 提交。這些表單必須以其完整形式撰寫,報告才會被基金會接受。如果獎助金
            的主辦者對於任何基金會獎助金有逾期報告時,新的獎助金申請將不會被基金會接受。基金
            會保留在任何時間審查獎助金、進行稽核、派遣員監察、要求提交額外的憑證、以及暫停一

            部分或全部撥款的權利。
               下列的報告規範也適用於獎助金接受者:
               1. 地區必須遵照認證的條款向他們的扶輪社報告獎助金的使用。
               2. 獎助金贊助者必須遵照認證的條款以及任何適用於當地與國際法律,保存所有與獎助金
               有關的開支收據以及銀行對帳單的副本。

               3. 獎助金贊助者在執行以及支付獎助金專案時,若未能恪遵基金會政策與規範,必須將全
               部獎助金退還扶輪基金會,並可能在最長 5 年的期間內,被禁止申請未來的獎助金。



               地區獎助金
               這些追加的規範適用於地區獎助金:
               1. 結案報告須包括發放基金的證明文件,且必須在收到撥款後 12 個月內提交基金會,或
               是在獎助金全部發放後的 2 個月內。
               2. 所有由地區獎助金資助的獎助金專案與活動必須在由基金會或是當地地區撥付給扶輪社

               或專案所在地後 24 個月內完成。
               3. 未使用的獎助金超過 500 美元者,必須迅速退還扶輪基金會,並會被歸入該地區的地
               區指定基金 (DDF)。低於 500 美元者,必須用於符合地區獎助金規定的活動。



               全球獎助金
               這些追加的規範適用於全球獎助金:
               1. 第一份進度報告必須在收到第一筆獎助金撥款後 12 個月內提交;嗣後的進度報告也必
               須在前次報告已被接受之日期後的 12 個月內,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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