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2021-22GMS基金獎助金管理研習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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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 GMS 扶輪基金獎助金管理研習會
                            2021-22 GMS 扶輪基金獎助金管理研習會





             Makati City 1229

             Philippines


             證書的樣本可自國際扶輪南太平洋及菲律賓辦公室 (Rotary International Office for the South Pacific and
             Philippines) 索取。在7月至5月間得到獎助金支付的專案證書應在6月30日前抵達上述地址,在6月得到獎助金支付
             的專案證書必須在7月31日以前抵達上述地址。



             XIII.利利益益衝衝突突政政策策

             為了確保扶輪基金會的正直及廉潔,所有參與獎助金計畫或獲得獎學金的個人迴避利益衝突是極為重要的。利益衝
             突是當某人處於有利於本人、家屬、事業同僚;或本人、家屬或事業同僚擁有相當財務利益的組織,或者本人、家
             屬或事業同僚擔任保管委員、理事或負責人的組織時發生的。


             扶輪社員必須將實際或有可能發生的利益衝突情況告知秘書長。如果不清楚某種情況是否屬於有利益衝突,最好將
             其公開。對任何全球獎助金計畫有利益衝突的扶輪社員不得擔任獎助金委員會的成員。全球獎助金專案不可以接受
             與該專案有利益衝突的捐獻者的捐獻(如冠名指定捐獻、企業社會責任基金等)。


             秘書長有責任建議如何解釋及履行利益衝突政策。秘書長及/或保管委員會應決定某一特定情況是否是屬於利益衝
             突。如果經過審查情況之後,秘書長或保管委員會判斷該獎助金專案的執行或對該專案的資金撥付確實有(或曾
             有)利益衝突,秘書長必須制定妥當的措施並向保管委員會提供建議,以保護獎助金程序的完整無瑕。如此的措施
             可包括取消利益衝突的特定的扶輪社員、社或地區參與的當前專案,或中止對包括其等的未來專案的資助。


             受獎獎者者的的資資格格
             受
             依照扶輪基金會細則第9.3的規定,下列人士不得成為扶輪基金會獎助金專案計畫的候選人、受獎者或受益者:

                 1.  現任扶輪社員
                 2.  社、地區、其他扶輪組織(扶輪政策彙編1.040.節所定義的單位)或國際扶輪的雇員

                 3.  上述人士的配偶、血親子女及孫子女,合法收養或不含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孫子女;這些子女及孫子女的
                    配偶、或上述人的血親父母或祖父母;與國際扶輪或基金會合作的代理商、組織或機構的雇員



             前扶輪社員在終止社籍後36個月以内,沒有資格獲得獎學金或獎助金。 與該前社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士,也在該前社
             員終止社籍的36個月以内,也沒有資格獲得獎學金或獎助金。但只要他們執行的活動助益他人,他們得以參加由地
             區獎助金或全球獎助金支援的職業訓練團隊,或為執行人道計畫的個人旅行(如果證明參加者有資格的話)。


             甄選選委委員員會會的的公公正正性性
             甄
             在扶輪社或地區層級擔任扶輪基金會計畫甄選委員會的委員,必須將其本人與計畫申請者的家屬關係、私人關係或
             事業關係,該委員必須在執行甄選前通知主委有實際的利益衝突或有可能被視為的利益衝突的關係 (例如該委員與
             扶輪基金會計畫的候選人是同一個公司或組織的雇員、同一個扶輪社的社員、或與候選人的推薦者有家屬關係)。


             扶輪基金會地區獎助金與全球獎助金的條款及條件(2019 年 11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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